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的“(2021)京0105刑初295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本所邢國光律師為涉案公司擔任“高管”的被告人辯護。經對案卷深入研究,邢國光律師說服被告人認罪,為被告人申請取保候審并獲得批準。之后邢國光律師說服被告人籌集款項,退還全部犯罪所得,彌補被害人經濟損失,并獲得全部被害人諒解。最終法院對該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的判決。
近年來一些企業經營者法律觀念淡薄,自以為是“金融創新”,卻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經濟犯罪行為,給眾多被害人造成了巨額經濟損失,企業經營者和部分員工也身陷囹圄。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說服被告人積極退贓退賠取得被害人諒解,人民法院據此情節對被告人從輕判決,可以達到懲治犯罪和最大限度保護群眾財產權益的雙重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