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06年2月10日,朗科在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聯邦法院起訴PNY,要求對方在美國停止銷售侵權的閃存盤及相關產品,中國IT企業境外專利維權第一案就此拉開序幕。去年,經過兩年的拉鋸戰,中國IT企業境外專利維權第一案終以中國廠商的勝出而結束。盡管是客場作戰,深圳朗科科技公司(以下簡稱“朗科”)還是成為了首家以專利持有者身份與國外企業簽訂專利授權許可協議的中國廠商。閃存盤專利持有者朗科在京宣布,已與美國第二大移動存儲廠商PNY公司達成專利授權協議。預計未來幾年在專利上的收益可以達到幾千萬美元。
(抽文)對于很多專利侵權案件,不論是當時者還是旁觀者,肯定第一反應就是抄襲、侵權,然而律師確從不同角度給出了分析。加律師簡介照片
專家評說
“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與發達國家企業成為競爭對手,雙方難免在知識產權領域發生摩擦。”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理事長楊正午表示,中國知識產權制度起步較晚,國內企業急需制定實施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朗科則為此做出了表率。
為什么外國企業總是拿知識產權“說事兒”?
中國企業國際化,本來是企業發展過程中很正常的發展階段。然而,歐美商界人士卻偏偏能夠看到阿基琉斯腳踵的“死穴”?中國企業國際化有兩大軟肋:第一,技術含量低,缺乏自己獨特創新的專利技術;第二,國際化商譽低,在歐美市場缺乏必要的商標信譽積累。外國商人,只要用法律的“一指禪”,輕而易舉就可以讓中國企業一、兩年內,在他們的地盤上“窩心倒地”。
中國企業家們的集體智障又在哪里?
歸根結底是中國企業家的“集體法律無意識”造成的。換一句通俗的話來說,就是由中國企業家的“集體法盲”造成的。商業就是商業。競爭通過各種手段,有效打擊競爭對手,最終達到目的,哪怕領先對手一步,就是商業競爭的勝利。有人拿道德問題,去衡量西門子商標搶注案,其實是很迂腐的事情。戰爭是由許多個戰役組成,戰術永遠是為戰略服務的,通過設置戰術上的障礙,達到戰略上的目的,這是戰爭的本質要求。正所謂“春秋無義戰”,正是這個道理,你使用低價競爭的手段,為什么別人就不能使用法律手段,阻止你進入人家的市場?知識產權也好,專業行業標準也好,在我國企業的頭腦中還沒有扎根,當然會忽略在國際環境中的游戲規則。
律師說理
有效保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特別是專用技術,對于廣大安防企業異常重要。開發一項安防技術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但開發出的新技術如果不能有效保護,等于“為他人做嫁衣”。利用專利是保護專有技術的重要途徑。不過,很多安防企業對于如何運用專利保護其專用技術不甚了解,筆者在此提供一些問題和建議以資參考和討論。
一、什么是專利
專利,也稱“專利權”,是國家授予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專用權與獨占權。簡言之,專利是國家為了鼓勵發明創造,授予技術發明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內壟斷該技術的權利。專利制度在歐美已有幾百年的歷史,是資本主義工業革命的推進劑。我國第一部專利法誕生于1984年,至今還不到三十年的時間。但是我國對專利法的完善非常重視,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對專利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我國專利法為基礎的專利制度進一步完善。
我國專利分三種: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保護期限分別為20年,10年和10年。安防企業涉及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較多。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如天津市中環系統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發明了一種智能家居控制系統,特別是涉及一種適用于對智能化住宅小區的家庭耗能表自動抄表、安防警告設備和家電設備實行集中監控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統,專利號為03144506.3。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如北京華訊和達數據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萬安利達報警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共同申請的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保安防范報警網中的管理控制器(主控),位于監控中心與用戶報警控制器(分控)間,包括無線數傳電臺、電源單元、主控制器、分控接口單元和顯示單元,專利號為98252027.1。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筆者初步了解,北京安防企業申請并獲得授權的專利數量很少,可見在謀求專利保護專有技術領域北京的安防企業存在巨大潛力。
二、如何申請專利
申請專利是獲得專利的前提,是一個涉及多方面專業知識的行政申請過程。陷于篇幅所限,本文僅列舉一些申請專利應當注意的問題,具體如下:
(一)專利申請前要注意保密。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一項技術方案要獲得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必須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業內通常稱“三性”。概言之,新穎性指該技術方案在專利申請日之前處于不公開狀態,否則即喪失新穎性從而無法獲得專利授權。由于許多企業缺少專利法基本知識,常常實用公開再申請專利的錯誤,后果往往是被他人宣告無效。筆者曾有一個客戶,推出一項新的建筑材料,決定要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實際也獲得了授權。但是這個客戶在專利申請日兩天因業務員急于推銷自己的新產品對外簽訂一份銷售涉及該新建筑材料的合同。數年過后,這個曾給該客戶帶來客觀收益和榮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理由就是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就使用了該技術,依法喪失新穎性,從而被宣告無效。因此,企業在申請專利之前一定要將自己的技術資料處于保密狀態,以免留下后患。
(二)專利申請前要進行檢索。筆者發現,許多企業一旦有了發明創造就著手進行專利申報,這當然是專利保護意識進步的表現,但這種做法有失專業。特別是,有些企業盲目追求專利授權數量,更是一有“新”的技術方案就送往專利局,這種做法后患無窮。如前所述,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必須具備“三性”,這決定了如果相同的專利或者內容相仿的專利已經獲得授權,就不能獲得授權,否則就是重復授權。要確定是否有相同或者相仿的技術方案是否已經獲得專利授權,就是進行專利檢索。專利檢索的范圍不能只限于中國專利局的專利文獻庫,其他國家的文獻庫最好也要涉及。專利檢索可以由本企業的技術人員自行進行,也可以到中國專利局申請檢索。我國專利局的網站上提供免費的檢索服務,具有較大檢索價值。當然,專利檢索也沒有將所有國家的專利庫全部進行檢索,根據擬申請專利的具體情況確定具體的檢索范圍。一般而言,發明專利申請之前,最好進行比較完備的檢索;而實用新型專利一般只檢索中國的專利庫就可以了。實踐中,由于我國實用新型專利是形式審查授權制度,許多企業申請實用新型的時候故意不進行專利檢索,而采取先拿到專利證書再觀其變的做法。筆者認為,這種做法貌似機巧,實際上貽害無窮。從宏觀上,這種做法降低了我國專利申請的技術水平,這幾年我國一直存在專利申請數量激增而質量反而下降的問題,為國外同行所詬病。從微觀上看,這種做法給專利維權帶來很大變數。企業有了專利證書,容易產生“唯我獨尊”的想法,當拿著未經檢索就獲得的專利證書起訴別人時,往往得到該專利被宣告無效的結果,最終空持專利證書一場,讓人哭笑不得。
(三)專利申請主體要事先確定。專利權申請人就是將來的專利權人,可以是發明人自己,也可以是發明人的所在單位。對于廣大安防企業來說,當然希望申請越來越多的專利,此種情況下正確處理企業與員工之間就專利申請的權力與義務關系非常重要。筆者建議,企業要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也可在聘用協議中約定),將員工因其本質工作或者單位指派所產生的發明創造的專利權約定由單位所有,而相應地,如果該員工作為發明人申請成功了專利,單位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司法實踐中,員工與企業之間發生專利權屬糾紛一直屢見不鮮。
(四)建議申請專利要請專業機構代理。依照我國的專利法,專利申請可以自行申請,也可以讓專利代理機構代理申請。筆者建議由于安防企業多是申請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專業性涉及具體技術領域和專利法,而企業的技術人員一般不具備專利專業知識,所以其所撰寫的專利申請文件往往因保護范圍過大或者過小給將來的維權埋下障礙。試舉一例,梁先生2001年8月9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一項名稱為“帶人體感應器的數碼照相機”實用新型專利,該申請于2002年5月1日獲得授權并于同日公告,專利號為ZL 01232946.0號。2006年10月30日,權利人梁先生在北京國際展覽中心召開的《2006中國國際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博覽會》上,前后發現了7家公司侵犯了他的專利權。同年11月,梁先生將七家公司送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但本案歷經一審二審最終專利權人敗訴了。筆者認為,此案專利人敗訴的主要原因是專利的一個的必要技術特征是數碼照相機,而被控侵權產品并沒有采用照相機,而是采用了攝像頭,所以并沒有實施原告的專利,其實二者的區別到底有多大呢?筆者看到了梁先生的專利文件,發現這個專利是他自行申請的,申請時沒有考慮定位于一種“照相機”,保護范圍過小,據此起訴他人反而得不到保護。雖然梁先生的敗訴不能歸結于該專利屬自行申請,但不能否認自行申請由于對專利保護范圍缺少專業視點而往往出現事與愿違的結果。
(五)專利申請要有國際視野。地域性是所有知識產權的基本特征之一,專利也不例外。專利的地域性意味著,一項技術僅在授權它專利權的國家中具有壟斷權。中國只保護中國專利授權的專利權。比如一家北京的安防企業,在中國且僅在中國獲得一項專利,如果該企業的產品出口到美國就無法享受專利待遇。所以,隨時世界經濟一體化逐步加深,申請專利需要考慮在多個國家同時申請,以謀求專利產品在多個國家得到專利保護。象飛利浦,佳能,索尼,IBM等著名跨國公司申請專利時幾乎不僅在一個國家申請。1993年9月15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專利合作條約》(PCT)的加入書。從1994年1月1日起,中國成為該條約的成員國。根據專利合作條約,申請人通過提交 "國際"專利申請,可實現對尋求保護的發明向數目眾多的國家同時要求發明專利保護。必要時,企業要學會利用專利合作條約同時在多個國家申請專利。
三、如何運用專利
申請專利的目的是獲得并進一步運用專利,實現專利收益。一般來說,專利運用的途徑有如下幾個:
(一)運用專利保持專利產品的壟斷權。企業獲得一項發明專利,意味著在20年內,只有該企業可以生產和銷售該專利產品,其他企業未經許可生產和銷售該專利產品就是專利侵權,依法可予以禁止。如,深圳市旺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擁有專利號為ZL00129242.0的“智能卡電梯管理系統及方法”發明專利。2003年,該公司發現深圳某公司生產并銷售同樣的IC卡電梯系統,該系統曾安裝某著名銀行的辦公大樓上。2003年底,深圳市旺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將深圳某公司及使用專利產品的銀行告上法庭,并最終以調節的方式取得滿意的結果。此案例就是運用專利保持其產品具有市場壟斷地位的典型案例。
(二)專利實施許可。專利權可以許可他人在一定條件下實施,相應收取專利實施許可費。上述的深圳市旺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就曾許可包括日立、三菱、迅達等國內外著名電梯廠商實施其專利從而獲得使用許可收益。專利實施許可有三種,獨占性許可,排他性許可和一般性許可,受許可人享有的權力范圍以此遞減。因此,專利實施許可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在許可他人實施專利之前,最好咨詢專利人士以確定合適的實施方式。
(三)運用的專利的其他方式。除上面兩種方式外,作為無形資產,專利還具有其他運用方式,如投資入股,作為無形資產抵押進行融資或者直接轉讓獲取對價等。
觀點
如上所述,專利雖然具有諸多好處,但是凡事皆有兩面,專利亦有不足之處,不是萬能的,主要是一項技術一旦被授予專利,就必須公開其技術方案,處于任何人皆能獲悉的狀態,這給產品仿冒和一些不法分子突破或者躲避安防措施倒帶來可乘之機。特別是,安防技術往往需要很高的保密性,如果申請了專利而處于公開狀態,會降低安防產品被解密或者被突破的積率。所以,許多安防企業申請專利要注意專利公開后的后果,慎重確定申請專利還是作為技術訣竅長期持有。